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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律师沪市公告2012年1月21日

时间:2012-02-05 16:1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广州房产律师四、累计对外数量及逾期的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除拟提供上述外,本公司还为控股子公司万通龙山置业有限公司、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及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提供总计11.4亿元的

  广州房产律师四、累计对外数量及逾期的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除拟提供上述外,本公司还为控股子公司万通龙山置业有限公司、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及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提供总计11.4亿元的。本次完成后,数额占本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61%。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

  经会议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为归还陆续到期的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公司正常运转资金需求,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同意截止2012年6月30日,按照市场利率分期分批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时间进度,实施办理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600253)天方药业公布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本公司于2012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披露了《公司关于延长停牌时间的公告》。

  广州房产律师沪市公告(2012年1月21日,2、(600162)香江控股公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公告:南方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611.5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于2011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刊登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2年2月7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9年6月25日,南方香江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将所持本公司8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番禺信用社,该项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ZYD090585),请详见公司于2009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临2009-010号公告。

  2011年10月,南方香江将以上质押股份中的2000万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请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临2011-020号公告。近日,公司接到南方香江的通知,南方香江将以上质押的6000万股中的2000万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还有4000万股质押给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番禺信用社(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ZYD090585)。截至目前,南方香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611.5339万股中的33600万股进行了质押。

  四、律师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有效。

  一、情况概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1月19日召开了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万华置业有广州房产律师沪市公告(2012年1月21日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万华)发行6000万元信托计划提供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于2012年1月19日接到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25%的大股东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在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因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人员工作疏忽,在编制公司2011年度报告第三章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中误将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403,265.07元填写为所得税影响额-403,265.07元;编制2011年度报告第十章重大事项(三)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中误将最初始投资额、期末账面价值29,250,000元填写为2,925,000元;编制2011年年度报告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五)3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2)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中误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2,135,009.92元填写为21,935,009.92元。

  二、被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天津万华置业有限公司代表人:云大俊注册资本:131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截止2011年12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6229.59万元,负债总额39769.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0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公告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现名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大道支行)因与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具体详见2005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文汇报》上公司公告)。

  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定被告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被告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大道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无效;2、判定被告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和被告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大道支行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具体详见2010年3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文汇报》上公司公告)。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民事裁定书》(2010)深南法民二初字第203号,裁定如下:本案移送深圳市中级(具体详见2010年4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文汇报》上公司公告)。日前,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民事裁定书》(2010)深中法民七初字第47号,裁定:驳回原告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16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月1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应收表决票9张,实收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有效。

  公司不服深圳市中级深中法民七初字第47号《民事裁定书》,已向广东省高级提起上诉,请求依法予以撤销。2005年4月11日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如因以上票据事项及在张晨任职期间开具的票据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开开集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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